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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东幼:自主服务,让孩子做自己的主人
发布时间:2024-06-21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作者:姜惟



    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中指出:幼儿要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,鼓励幼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,提供有利于幼儿生活自理的条件。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幼儿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。
   “不自理,难自立”,幼儿只有具备了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,才能更好地管理自己,具有责任感、自信心以及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。
      在自我服务中,幼儿能增强合作意识、交往能力和任务意识,更加懂得热爱集体,有效地帮助幼儿树立自信,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、自理能力及责任感,这也是幼小衔接生活准备的重要环节。自我服务与“游戏”一样,是幼儿园的重要环节,是日常生活的自理能力,即掌握生活自理的技能,提高动手能力,养成自己做事的好习惯,积累自理生活的经验;包括穿脱衣服、鞋袜;整理衣物、床铺、用具、玩具;盥洗、进餐、如厕等。

      相信孩子,让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。让我们一起用专业、理智的爱和无尽的责任陪伴孩子成长的每一天,放下担忧、接纳孩子、携手同行,把自我成长的权利还给孩子,相信孩子们的童年生活会更加精彩,在成长路上会更加勇敢自信!(撰稿人:徐舒琼  审核人:芮琴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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